星期三 2012-20-12

您的位置 >> 德育天地>>正文

铜井中学开展“励志之星”评比活动

发表日期:2014/10/13 0:00:00 作者:严雷 有1061位读者读过

“励志之星”评比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励志教育的相关要求,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学会励志,全面提高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九年级学生中开展“励志之星”评比活动。

  一、评比范围:九年级所有学生。

  二、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国情操。
      2.品学兼优,表现突出,获得各类优秀称号。
      3.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4.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
      5.在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自主创业、感恩回报、抗击灾害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6.曾被评为“励志之星”者,若无新的突出事迹,不能重复申报参评。

  三、评比办法

  1.由学生申报,或教师推荐,利用班会时间介绍自己的相关事迹。申报“励志之星”的学生必须符合评比条件的3条及以上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就。

  2.由教师学生投票选举,每班评出2-4名班级“励志之星”,学校将对申报的个人进行审查核实,最后确定评选结果。

  3.推荐参加“励志之星”评选的学生,要有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典型事迹介绍,申报表上交时间:10月23日。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励志之星”的同学,学校将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学校网站和宣传窗中展出,并召开大会对他们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励志之星的评比过程,是对我校学生不良行为不断进行规范矫治的过程,各班级要充分利用评星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学会励志,全面提高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