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井中学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07/11/21 8:41:43 作者:无 有1576位读者读过
铜井中学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1、校内无偿调拨是指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在校内各单位之间,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2、报废是指经过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报损是指对发生固定资产呆账、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4、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报废的固定资产。对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必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方可拆卸,但必须登记建。
5、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资产处置:
(一)数量上有多余,且长时间不用的;
(二)国家已淘汰的,且已无使用价值的;
(三)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或技术落后的。
(四)损坏严重,无法恢复或修理费超过原价60%的;或已丧失功能,无法使用的。
铜井中学
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