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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铜井中学2019年招生公告

发表日期:2019/5/14 11:51:15 作者:俞成明 有1340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铜井中学2019年招生公告

为做好2019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宁教【20198号)和《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943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铜井中学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范围

本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本校施教区范围为:原铜井镇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12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购买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适龄儿童在本校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4.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待本区户籍儿童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并签署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随迁到东山地区的需参加网上报名、申请在指定的公办小学审核入学(相关学校名单详见报名网站)。随迁到其它各街道的,持以上材料到各街道小学申请审核入学。若指定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三、入学办法

应届小学毕业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报名入学。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23日来校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4日至75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报名。

本区适龄儿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我校学位派定后,学校将及时给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四、201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红保

副组长:杨飞   张丛保  俞成明

组员:严雷  赵海权  朱应禄  陈道胜   俞春平  丁旭东

铜井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25-86123068 025-86121187--8002

江宁区招办咨询电话:5228052752281771

招生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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