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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团员评选和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11/20 20:01:09 作者:无 有1471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优秀团员评选和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已经过去,期中考试已经结束,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树新风,弘正气,现就开展优秀团员评选和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

优秀团员:七年级:1 人/班;  八年级:1-2人/班;  九年级:2-3 人/班;

发展团员:七、八年级按照班级非团员人数的12%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九年级:5—7人/班

二、评选及发展条件:

1、政治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的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集体荣誉,乐为集体工作;广泛团结同学,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候选对象不得有处分。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能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75分以上),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

5、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突出表现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和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先进的学生优先考虑。

6、优秀团员候选对象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是我校在籍团员学生,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地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参加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主动按时交纳团费。

四、评选和发展程序

1、优秀团员:经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师生共议后,填写评选表,上报到年级组;年级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逐个评选,上报学校团总支张榜公布表彰名单,颁发证书和奖品,宣传优秀团员事迹。

2、发展团员:经班级民主推荐,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认可,填写《入团志愿书》,由班级老团员(两人)进行介绍,班级团支部书记召开支部会,填写团会议决议意见,上报团总支进行审核,张榜公布团员发展名单,颁发团员证,取得团籍。

 

铜井中学团总支

二00七年五月十二日

 

 

 

 

 

铜井中学优秀团员评选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是否团费

 

何时入团

 

学生签名:

任课教师

意见

签名:         

班主任

意见

签名:         

年级组长

意见

签名:         

学校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