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井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发表日期:2013/8/5 8:40:20 作者:admin 有1008位读者读过
铜井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建“平安校园”、“教育名城”的重要保证。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贯穿到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学校安全包括校园内师生人身安全,校舍建筑安全,学校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由学校组织的交通出行安全等。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安全教育先行,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机构落实,防控措施到位,隐患及时排除。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确定责任科室,理顺工作关系,落实相关经费,评估工作成效,建立责权、奖惩统一的工作机制。
安全教育
五、学校依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按学年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季节和年龄不同,确定各阶段和各年级的教育重点,并纳入学校学期正常教育计划和工作计划。
六、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个人防护、紧急避险和各种应急预案演练等,使师生员工熟知安全知识,知晓自我保护,培养安全文明规范的行为习惯。
七、学校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多样化,除了课堂教学外,可采用校园广播、播放录像、主题班会、案例分析、图片展览、情景模拟、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
八、学校必须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以突发事件为内容的不同种类的实际演练。学校师生员工都应掌握各种正确的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包括避灾要领、自救措施,疏散路线等。实际演练要制定完整的演练方案,周密部署,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各类演练要留有文字(方案)和影像(图片)资料。
九、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安全课程设置和教学的研究及指导,根据课程计划安全开设专题教研活动,保证任课教师的课前培训。
安全责任
十、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区县学校(含驻区各类民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局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并同时接受属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内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确定牵头机构、落实职责,定人、定岗、定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十二、教师对学生有保护义务,在发生危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优先保护学生安全。
十三、学生的教室、宿舍、礼堂、食堂、楼道、实验室、财务室、网络教室、水电控制、实习工厂、运动场所(器械)、校车、门卫等各个重点部位,必须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规则),并确定专人管理维护,责任到岗。
十四、学校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经常性抽查制度,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学校领导应立即安排整改。
十五、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在安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在保护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六、学校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疏于管理、拖拉延误、临阵逃离或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安全培训
十七、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十八、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全市校长上岗培训内容。
十九、各级安全管理干部实行在岗培训制,每年参加安全类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
二十、学校实验员、水电工、驾驶员、网络管理员等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和证书,持证上岗。门卫保安、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并定期根据需求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安全信息和事故报送
二十一、学校各类安全工作情况,应指定专人进行统计汇总,落实《校园安全周志》填报责任。
二十二、学校组织外出和大型集体活动,要事先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说明负责人、事由、路线、交通工具、承运(接待)单位、餐饮安排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预案),并提交合同、保险文本。
二十三、校园完全事故严格实行逐级上报制。事发后紧急处置施救报警外,按隶属关系第一时间上报至直接主管部门。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二十四、各类安全信息及事故报告实行条块分送制。各区县教育局主报区县安全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市属学校除直接向市教育局报告外,应抄送属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
二十五、区县教育局对学校上报情况和上报时间必须记录在册。对漏报、瞒报、、大事小报并使事态不断扩大产生后果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通报和纪律处分。
二十六、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事业单位),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