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中考考生守则
发表日期:2007/11/15 13:12:22 作者:无 有1669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中考文化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本人《考试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透明胶带、小刀、圆规、三角板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若不慎将上述禁止物品带入,请立即交监考教师保管。除政治、历史学科考试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作业、报纸等进入考场,违者按夹带舞弊论处。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三、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钟(第一科语文、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试证上的考试证号和桌号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放在课桌上角,以备查对。开考铃响后,方能开始答题。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作弃考处理,场内考生才准交卷出场。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只能在试(答)卷、答题卡规定处填写(涂)自己的姓名、考试证号及桌号,不得在别处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六、考生一律用黑色签字笔答卷,作图可用铅笔。答卷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并要答在规定的区域内。未按规定答题或将题答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也不得将草稿纸粘贴在答卷上。
考生应将各科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一律不给分。
七、考生对试题内容理解有困难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应当众解答。
八、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放在桌上,坐在座位上等监考教师将答卷及答题卡收齐无误并宣布退场后,再有秩序地退出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也应按此要求,等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退场。任何考生不得将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或舞弊行为的,按《南京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6日
(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14:30~16:10
物理
6月17日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4:30~16:30
政治、历史
6月18日
(星期一)
9:00~11:00
英语
14:30~16:10
化学
6月19日
(星期二)
9:00~10:40
生物和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