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井中学第一届膳食委员会顺利召开
发表日期:2014/9/25 10:05:58 作者:陈道胜 有1132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14年9月25日8:30
二、地点:学校四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道胜
四、会议议程:
1、请各位委员签到。
2、刘国玉主任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第一届膳食委员会成员。
3、魏红保校长为各位委员颁发聘书。
4、陈道胜主席带领全体膳食委员会委员学习《铜井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章程》。
5、刘国玉主任汇报交流目前学校食堂运作情况,宣读《铜井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并提请各位委员进行审议。
6、膳食委员会委员对学校食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就食堂有关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共识。
7、魏红保校长对食堂工作以及膳食委员会提出希望和要求并作总结发言。
8、全体膳食委员会委员到食堂现场参观检查。
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总务处
2014年9月25日
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1、膳委会的全称是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具有相对独立性,以教师和家长代表为主的管理机构。
2、膳委会在认真配合学校对学生食堂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校委会开展各种适合广大学生的有益的活动。
二、成员的条件和吸收方法
1、成员:教职工代表、工会主席、总务处主任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2、膳委会成员必须认可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积极参与食堂管理工作。
3、膳委会主任及副主任在膳委会成员中产生。
三、 机构及职能
1、委员会领导机构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每届任期一年。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校食堂的总务主任担任,管理学校食堂的全面工作,指导并督促膳食委员(主要是食堂管理员)统筹安排好师生日常的工作和生活。
2、委员由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积极参与膳委会的各项活动。
四、权利与义务
(一)委员的权利
1、委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委员有权参与学校学生食堂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具有对食堂相关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3、委员有权对委员会的工作提出的疑问和疑义,有权利要求委员会给予负责任性的答复。
4、委员对委员会做出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决议,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如有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再向委员会领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5、委员所担任职务的职责完成情况将在个人综合测评中予以记录。
6、要求退出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先向膳委会提出申请,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书,经批准,方可退出。
(二)委员的义务
1、委员有遵守本章程和监督食堂管理的义务。
2、委员有服从委员会决议的义务。
3、委员有积极参加委员会内各项活动,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的义务。
五、 奖惩制度
1、每届委员会将评出在委员会内工作积极,表现出色, 对委员会有突出贡献的积极分子予以表扬和宣传。
2、对未能遵守本章程,违反委员会纪律,损害学校委员会声誉的委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批评、内部警告和取消委员资格的处分。
3、对委员的奖励,每届委员会任期结束前评选若干名优秀委员。
南京市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膳委会
2014年9月25日
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
(第一届)
主 任:魏红保(校 长)
副主任:刘国玉(总务主任)
谢道兰 (营养师)
组 员:陈道胜(工会主席)
严 雷 (德育副主任)
曹宗华(食堂管理员)
徐承刚(初一教师代表)
王家海(初二教师代表)
杨 磊 (初三教师代表)
李德贵(初一学生家长)
汤培兰(初二学生家长)
叶 萍 (初三学生家长)
铜井初级中学校长室、总务处
2014年9月